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开庭公告
(2001)浦执字36号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1-07-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朱敬海、李会:   本院受理一汽海南汽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二人拖欠车款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限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履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0)浦经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