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院在案多人少、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积极受理农村信用社金融借款案件,本着既要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为我省金融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又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高效速调了一批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主要做法如下:
一、诉前摸底排查,多方获取还款线索。在立案阶段,想方设法查实被告人的财产状况,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供还款线索。
二、努力获取信任,提供可行还款方案。在详细了解被告及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教育、债务以及面临的实际困难等情况后,一方面,将心比心,真诚耐心地为其阐释法律知识,并告知其相应的诉讼风险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尽量说服原告考虑被告的实际困难,给予被告合理的还款期限。同时本着“让当事人能够履行”的原则,制定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促使达成调解协议,并提醒被告不履行协议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率。
三、巧借亲情关系,破解无力还款难题。对于部分被告自身无还款能力的情况,积极主动与其近亲属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被告近亲属伸出援助之手,帮其偿还借款。
四、慎用强制手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着“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尽量不使用强制手段。调解书签订后,在还款期限到来之前,主动提醒被告按时还款。对超过期限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及时上门做工作,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在调解的41宗案件中,截至目前为止,仅有5宗未按协议期限或数额还款,调解协议履行率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