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洋浦开发区法院在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前,没有自己的党组,其组织人事、司法政务、司法行政等工作由原洋浦开发区中级法院统一负责。经省高院党组批准,2009年6月29日洋浦开发区法院成立了自己的党组,并有权决定组织人事、司法政务、司法行政等工作,形成了组织人事由省高院党组领导,财政供给由开发区负责,上诉审由原洋浦开发区中级法院更名后的省第二中院管辖的独特体制,洋浦开发区法院由此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基层法院。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提振精神,调动全体干警共谋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尽早开创工作新局面,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快速科学发展,7月28日上午,洋浦法院召开独立建制后的第一次全体干警大会。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汪海鹏做了题为《振奋精神,扎实苦干,努力实现该院新时期三年发展目标》的工作报告。汪院长简要回顾了该院09年上半年的工作概况,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体干警在人少事多、条件落后、各项制度不健全、司法政务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的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审判执行、人员招录、基本建设等工作平稳推进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制度缺失、制度不适用、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严重;二是人员紧缺,保障工作质量的难度很大;三是经费保障不足,办公条件落后,设备欠帐较多。他强调,今年是洋浦法院建章立制的开局之年,虽然目前困难重重,但困难终究是暂时的,在新的起点上,要实现该院三年的发展目标——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必须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凝聚人心,鼓舞干劲,调动全体干警共谋发展的积极性。二、切实加强包括党组自身建设在内的队伍建设。三、充分发挥特殊的司法体制机制优势,切实履行审判职能,服务洋浦开发建设大局。四、加强调研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体现该院工作特色。五、精心策划,抓紧实施,做好人员招录和基建工作。六、统筹安排“制度执行年”等专项活动,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以管理出成绩,以管理出效率。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此次会议明确了该院未来三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洋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