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上海某某公司诉洋浦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的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至此,这起标的额上千万元、原被告双方主张相差巨大、看似无法调解的案件,在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奇迹般地达成了调解。
2008年8月,洋浦某某有限公司(港资企业)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某某住宅项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1.2亿元,由某某公司承建。工程开工不久,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金港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但在赔偿问题上却无法达成一致,某某公司要求对方赔偿1625万元,而金港公司只同意赔偿5万元。2009年7月,某某公司将香港公司告上法庭。
接受此案后,办案法官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原被告双方主张的赔偿数额相差千万元,如同一道“鸿沟”无法跨越,几乎没有调解的可能,同时,又因原告主张的数额绝大部分为可预期利益,而这又难以准确认定而判决;另一方面此案标的额大、又涉及外资企业,再加上在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下,案件审理倍受开发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只有调解才能最大限度提升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开庭审理前,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但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不欢而散。办案法官在对案情进行分析之后,决定采取“上门调解、各个击破”的方式,先从原告处打开突破口。为此,办案法官专程前往上海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上门调解果然奏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原告将其赔偿请求由1625多万元降至450万元。接下来,法官开始将调解重点转向被告方。被告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工程停工后,相关负责人均已返回香港,法官只能通过国际长途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其沟通。由于对内地诉讼调解心存疑虑,在法官的再三努力下,被告方才同意将赔偿数额加至150万元。至此,双方仍存在300万元的差距,且都不愿意继续让步,调解工作陷入疆局。办案法官没有放弃,为进一步加强沟通、缩小分歧,办案法官坚持每天与当事人通一次电话,反复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原、被告经过数十次的讨价还价,相继又作出一些让步,但双方主张仍有一定差距。2010年3月25日,院领导亲自出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将赔偿金额确定在210万元,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近日交付完赔偿款,至此,该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不仅缓解金融危机背景下驻区外资企业的资金压力,也维护了区外企业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外资企业对我院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大加赞赏,并送来一面锦旗致谢。(洋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