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讯(记者 黄胜国 通讯员 羊法宣)1月1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洋浦“6.28”爆炸案近日由洋浦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案犯万仁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据了解,2009年底,洋浦人万某强通过同村人陈某国得到两枚自制“山猪炮”,并藏在村里一座废弃屋内。2010年6月28日,因其堂哥遭到本村几个符姓族人殴打,万仁强决定报复。当晚,万仁强将两枚“山猪炮”取出,来到正在办丧事的一符姓人家,将一枚“山猪炮”投掷在客厅内,另一枚“山猪炮”投掷在院门口打麻将的人群中,随后迅速逃离现场。“山猪炮”将被害人符某虎、符某贤等人炸伤。同年7月7日,潜逃至儋州那大镇的万仁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因矛盾向被害人家投掷爆炸物并致2人轻微伤,危害了在场多人的生命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鉴于万仁强自愿认罪,且其亲属已与被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已表示谅解,对其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以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但同时万仁强扔“山猪炮”伤人时尚处在过往犯抢劫罪缓刑期间,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