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规程)》施行一年来,充分发挥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在促进审判质量、提高诉讼效率和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该院又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案件监督评查力度,强化内部监督,在促进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机制,规范操作
今年从进一步完善评查制度、统一评查标准、延伸评查职能入手,该院在原有《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打分扣分标准》、《裁判文书每日评查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采取百分制考核,对评查内容量化到项、细化到分。案件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查过程中依据扣分标准,做到精准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基本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同时还将监督评查关口前移,对法律文书实行每天动态检查。评查制度由原来检查案件的抽查改为普查,由原来的结案后检查改为判前、判中、判后所有环节都查;要求办公室留存盖章法律文书一份,审监庭指定专人每天上午和下午到办公室各领取一次,然后进行立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业务庭承办法官联系,做到在法律文书发出之前纠正错误。2011年第一季度就纠正法律文书差错4起,建议改进法律文书相关内容8件次,对查处出来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回相关庭室进行整改,真正建立了案件质量全程跟踪评查制度。
二、健全评查网络,加强沟通反馈。
第一个层面是审委会委员与审监庭联手进行案件检查,负责每季度抽查5%审结案件。这种检查方法不仅增加了检查工作的权威性,也有利于审委会总体掌握全院办案质量情况,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和解决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第二个层面是审监庭设立专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负责每季度抽查20%审结案件。第三个层面是各业务庭庭长进行案件自查,要求业务庭庭长每季度抽查各自所在庭5%审结案件,形成检查报告交审监庭。三个层面的检查情况由审监庭汇总向院党组报告。通过组合式检查,形成合力,发挥出比审监庭“单打一”检查更大的效能,促进了全院审判质量的提高。对评查中发现的一般瑕疵,认真填写评查表,提出改进意见,并与承办法官沟通反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除填写评查表和定期编发通报外,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庭反馈信息,使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领导对该部门的审判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指导今后的审判工作。2011年以来,该院已制发《审判质量管理工作通报》3期,就所检查验收的全部诉讼档案中45个档案存在的方方面面的瑕疵问题,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要求各相关业务庭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报院领导和送审监庭,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注重创优。
审监庭加强对二审改发案件的评查,通过评查找出被改发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案件被改发的原因、提出今后应注意的事项及改进措施,并通过通报、讲评、检查成果转化等,达到我院案件审判质量整体提高的目的,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同时还正确处理好纠错、防错和创优三者之间的关系,一手抓纠错和点评,一手抓案件质量评优活动,在注重纠错、防错的基础上,更注重创优。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为依据,认真开展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和精品案例培育活动,评出典型优质案件和裁判文书,即发现优质案件、挖掘先进经验、培育优胜意识。2011年第一季度开展了2010年该院全部法律文书的评选活动,共收到全院各部门通过层层遴选推荐的能够代表该庭最佳水平的优秀裁判文书17份,通过严格公正的精心评审,共评出精品法律文书5份,供全院干警学习借鉴。
四是明确责任,奖惩分明。
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与法官绩效考评挂钩,将案件质量作为庭室和干警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的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成员进行奖励,对出现差错较多的法官则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并按规定在兑现勤政廉政保证金等年终考核时进行处罚,以增强审判人员工作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差错的发生。
目前,该院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正有序运行,有效地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升,并已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以来,洋浦法院案件上诉率明显降低,一季度未收到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裁判文书错漏字、标点符号适用不当、排版和文字表述不规范等低级错误已基本被杜绝。(陈政、余德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