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讯(记者 黄胜国 通讯员 林筱发 余德厚)6月8日记者从洋浦法院获悉,该院为从源头上防范、措施上化解社会矛盾和隐患,对案件风险评估防控推行管理创新,以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该院根据辖区实际,在把握案件风险评估防控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全程协同工作原则的前提下,一是推行不同流程阶段的承办人,均是案件风险评估防控责任人,分别对各流程的案件风险评估防控工作负责;二是对涉众型、新类型、疑难复杂,有信访苗头、一定敏感度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等重大敏感案件科学划分;三是在操作程序上,由案件承办人根据案情、参照评估标准,对案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由办案负责人确定风险等级并安排防控措施;四是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五是将风险评估防控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