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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法院奏响司法为民主旋律打好服务大局主动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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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1-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洋浦法院八大工作亮点

  *着力提升司法队伍建设,人员结构、专业素质、司法能力显著提升。

  * 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4件,同比多收96件,上升44%,审结316件,结案率达98%。

  *量刑程序公开透明,当事人对判决认可度大幅提高,认罪服判率达84%。

  *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2.6万元,对17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

  *受理执行案件75件,结案率为93.3%;执行标的6099万余元,执结标的到位率为86.4%。

  *处理执行来信来访52件(人)次,涉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100%。

  *立案调解案件同比提高133.3%,平均审理时间不超过5天,案件调解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

  *325篇宣传报道被各级报刊、网络采用,在国家、省级、地市级刊物分别发表优秀调研成果24篇,报送精品案例20余篇。

  山高人为峰,司法民为大。

  回眸2011年,洋浦法院在省高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二中院的业务指导和洋浦区工委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紧紧围绕四项重点工作和该院三年奋斗目标,以推进“司法作风转变年”、“群众观点大讨论”、开展“忠诚、为民、公正、清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动力,着力弘扬“崇法厚德、公正为民、求实创新、争创一流”洋浦法院精神,狠抓执法办案,服务发展大局;落实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创新司法管理,提高工作质效;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使管理创新稳步推进、审判质量不断提升、规章制度逐步规范,受理各类案件324件,结案率高达98%、执结率达到93.3%,有效保障了洋浦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与时俱进 着力提升司法队伍建设

  伴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与时俱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干警队伍,是充分履行司法职能的重要保障。

  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海鹏介绍,该院在完善《洋浦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议事规程》,明确党组会、审委会、院务会等工作职责和议事范围,对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大额开支均在党组会或院务会议上集体决定的基础上,结合“司法作风转变年”、“群众观点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首先对查找出来的影响提升队伍建设的不足,将队伍建设中片面追求法律至上、习惯机械套用法条法规、单纯就案办案和群众观念不强、重实体轻程序,不愿意做耐心细致调解工作等现象列为重点督促转化要点,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查摆整改,在促使调解是高质量审判司法理念深入每个法官、转变观念、统一认识、践行整改措施的前提下,促使案件调解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

  再则,该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输入新鲜“血液”。近两年来,共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和工作人员三批15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书记员17人。

  同时,该院还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增添“造血”功能,相继分批安排28人次的法官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二中院业务培训,还自行举办调研宣传、公文写作培训班3期,成功举办了洋浦法院首届法官论坛,认真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组织开展观摩庭、示范庭16次,裁判文书评比4次,共评查各类裁判文书278份,不断推进法官驾驭庭审、裁判说理、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目前,该院干警具有研究生学历12人,本科学历27人,审判人员配备达到审判要求,人员结构和专业素质更加合理,司法能力不断加强。

  履行职能 为社会发展大局护航

  执司法利器,为“一港三基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洋浦法官的共识。

  据介绍,该院在去年的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服务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全年共受理洋浦区域规划、拆迁安置、农民工以及大企业和大集团诉讼案件和民生两类民事案件195件,比去年增长74.1%,审结192件,结案率达98.5%。

  在重点快审快调涉及洋浦区域规划、拆迁安置、农民工以及大企业和大集团诉讼案件期间,该院一是妥善审理了华凌发展诉规划局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案,依法维持了规划局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及时审理了填海工程21位农民工诉某包工头拖欠工程款案,追回农民工工资32.6万元,避免了一起恶性群体事件的发生;三是审理了洋浦工行诉唐某某等融资借贷及信用卡纠纷案19件,涉案标的124.2万元。

  在民生类案件上,一是通过依法审判来规范交易行为,支持诚信,制裁违约,保障和促进洋浦房地产交易市场有序发展;二是依法审理了麻某某等18人诉东泰房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东泰公司诉湖南第六工程公司工程合同案等,共审理涉房地产纠纷19件,诉讼标的额796.6万元;三是坚持“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民生类案件,案件调撤诉率达55.2%,较好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强化民生保障,人性化办案,对涉执行信访、特困群体案件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减、缓困难当事人诉讼费1.2万元,对4件17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3万多元,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信重访。

  调解为重 致力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构建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平安的客观需要。

  在此项工作中,该院以人为本,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在实践中,一是加强立案调解。对于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争议标的不大、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案件,立案庭充分发挥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熟悉案情的优势,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送达、当日结案。二是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执行和解工作机制,从辖区各单位选任人民陪审员6人,参与进相关案件的审理之中。同时,在辖区18个居委会设立诉讼调解点,对诉讼标的小、事实简单清楚的案件进行现场调解、就地结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立案调解实施细则》、《司法便民联络工作实施方案》,对立案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程序、调解期限、人员组成、文书效力等相关问题进行规范,逐步探索并完善多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新方法。

  据了解,该院今年共有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达到16件,同比增长32.7%;立案调解案件35件,同比提高133.3%,平均审理时间不超过5天。

  宽严相济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

  据介绍,2011年,该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比去年增长11.3%,结案率为100%,无抗诉、发回重审案件,依法判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86人,全力维护了洋浦的社会稳定。

  期间,该院一方面始终把严打整治作为刑事工作的重点,依法严惩“两抢一盗”、严重暴力犯罪、制毒贩毒等多发性、暴力性犯罪;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以及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经济建设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给招商引资造成影响的各类犯罪;支持了洋浦重点项目建设和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规范招商引资、引导合法经营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司法保障作用。

  一方面在总结量刑规范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量刑情节提示书,充分保障被告人了解其所犯罪行和将被判处的刑罚,并能运用量刑规范化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由于该院量刑程序公开透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可度大幅提高,认罪服判率达84%,量刑规范化工作处于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同时,该院还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继制定了《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细化量刑标准、公开量刑过程、统一司法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从有利于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减少社会对抗的角度出发,对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不深的案件和激情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如在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法官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挽救和教育了被告人,充分发挥了审判教育和导向的作用。

  疏通渠道 构建行政诉讼政群关系

  在行政审判中,该院根据新形势下行政诉讼涉案主体的变化,注重创新行政诉讼新的政群关系,去年,该院受理、审结行政案件的结案率为100%。

  期间,该院一方面充分发挥行政协调、行政和解和联席会议作用,注重保护诉权,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及时化解官民矛盾。如在许某夫妇状告洋浦计生委行政处罚案、李某某诉洋浦公安局一分局行政处罚案等案件中,该院多次安排合议庭成员到洋浦政法委、社会发展局、人事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共识,调解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方面为应对开发区房屋拆迁、居民搬迁等执法问题,结合2011年1月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如何进行执法审查和执行等问题到洋浦工委、管委会及执法部门进行调研,在强制搬迁、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再则,通过个案审理,针对涉及到行政诉讼共性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8份,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保护涉案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开发区正常社会管理秩序良性运转。

  彰显法威 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是案结事了、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又一直接体现。

  该院在继续推动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积极与洋浦工委、政法委及辖区执法部门沟通协调,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化解特殊疑难执行案件,使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促进了案件的执行。

  按照最高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该院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在办案中,着力提高执行案件受理后的财产调查速度,对查到的财产线索一经核实,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使得该院执行案件结案率大为提高。如在洋浦中石油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该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在案件受理的当天即安排人员前往太原对被告账户进行有效冻结,做到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款物自查自纠专项活动中,该院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逐案核查卷宗、询问承办人、检查财物流水账等方式,对独立建制以来的所有执行案件款物收付情况进行了排查,逐案建立了执行款物收付管理台账和定期对账制度,筑牢了自律防线。

  2011年,该院共处理涉执行来信来访52件(人)次,办结省高院督办信访案件1件,涉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

  同时,落实执行救助机制,对王某某等4案17名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3.2万元。

  “八大功能” 立案窗口服务阳光透明

  立案窗口是群众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第一接触点,该院突出司法为民主体,接诉工作着力人性化。

  期间,该院一是不断完善具有立案、信访接待、立案调解等“八大功能”的立案大厅建设,实施“一站式”服务。二是落实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年初视察海南法院时提出的“三个一”的要求,即“一声问候、一张椅子、一杯热水”,在立案大厅配备饮水机、复印机、笔墨等,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方便。三是制作《诉讼风险提示》、《判后释疑程序指南》等诉讼指南,对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做好口头起诉登记工作。对买卖纠纷、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比较常见的案件,制定诉状的标准样式提供给当事人,解决部分当事人不会写诉状的实际困难。四是对听不懂普通话的当地群众及时使用翻译,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五是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转案件承办法官,对老弱病残当事人进行上门立案,对于当事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需补交的材料,减少当事人讼累。六是申请安装POS机,方便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节约时间和诉讼成本,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化解纠纷 认真处理信访申诉案件

  认真处理信访申诉案件,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必须。

  去年,该院按照省高院和洋浦工委的要求,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开展法官轮值工作,每天安排1名法官在立案大庭值班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可能导致涉诉信访案件。

  期间,该院共接待来访人员356人次,处理来信12人次,组织开展院长接待日活动12次,对二中院转来的1件督办案件和洋浦信访办转来的1件信访案件及时办理,并将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书面反馈;还处理涉诉信访案件6件,同比下降45%,没有因工作失误而导致涉诉信访或越级上访的情况发生。共处理涉执行来信来访52件(人)次,办结省高院督办信访案件1件。

  营造氛围 构建法制教育大氛围

  去年,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反弹,针对这一实际,该院一方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深入洋浦中小学、少管所开展法制讲座3次,邀请未成年人旁听案件审理4批45人次,提高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在周某某聚众扰乱社会治安案审理中,主动邀请被告人家属、亲属及社会各界60多人旁听,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方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工作,庭前,与被告人及其父母主动交流,详细掌握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状况、平时表现,找准犯罪原因对症下药,促使被告人正视错误,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庭后,注重对未成年犯人的回访工作。期间,组织法官到三江监狱、琼山监狱、海口监狱,对21名在押未成年犯进行回访,收到了很好的转化作用。

  据介绍,该院自开展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工作以来,没有发现一起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规范管理 严格审判流程管理规程

  推行司法政务规范化管理,是现代法官的必修课。

  年初,该院在完善《洋浦法院2011年绩效考评细则》,对全院各部门和每个干警岗位职责和业务目标进行量化,根据每个人的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通报, 重点对审判质量、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审判管理通报》、《纪律作风通报》、《考勤通报》等九个通报,对每个干警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失职、渎职进行责任追究并扣发相应的廉政保证金,努力形成人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同时,科学推行案件审限催告制度、审判流程通报制度,一是对审限超过二分之一、三分之二的未结案件,通过监察室,及时进行催办、督办,严格规范审批和报备程序,并对中止、鉴定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案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流程管理的预警和监督功能,全年共下发案件审判流程管理通报12期;二是严格落实《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接收工作规定》,全年移送上诉案件42件,对外移送案件11件,无一差错;三是严格按照省高院的规定,切实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去年,该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7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9.1%。

  强化自律 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

  反腐倡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去年的工作中,该院党组以反腐倡廉为着力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试行的“廉政勤政保证金”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成为反腐助廉助勤的重要催化剂。

  在工作中,该院一是每年年初都要按照省高院、洋浦工委的总体部署,制定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警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多次组织法官、干警收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到海口监狱参加警示教育等,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二是推行廉洁司法保证金制度,出台了《廉洁司法保证金实施办法(试行)》,对法院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审判事务、司法政务等方面的保证金扣减情况进行详细规定,通过惩戒与激励并举、约束与奖惩挂钩,强化廉政勤政意识,规范司法政务管理,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三是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对立案、财产保全、审判、执行等五个环节以及司法政务管理工作中易产生廉政风险的32个权利事项142个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归纳,并划定风险等级,明确相应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针对每个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的防控措施,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四是实行廉政监督卡回访制度,从审结、执结的案件中抽取103件案件进行回访,回访当事人或代理人114人。通过回访,详细掌握干警的执法情况,监督并保障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促进司法作风的转变,其纪检监察工作跨入全省基层法院的前列;五是院领导班子积极探索“经济学治腐”手段,在试行“廉洁司法保证金制度”一年期间,该制度在该院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成为凝聚团队精神、助推队伍建设、规范司法为民的重要动力。

  文化兴院 夯实提高法官理论实力

  提升法官理论水平,是法院司法规范化的重要保障。

  该院根据“文化兴院、调研强院”工作思路,从调研工作入手,以抓调研促进全院干警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以进一步推动“勤于思索、善于总结、敢于创新”的法院文化建设,致力实现审判与调研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期间,该院研究出台《案件质量评查打分扣分标准》等规章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采取百分制考核,对评查内容量化到项、细化到分。从评查情况来看,2011年共评查裁判文书225份,总体情况良好,呈现特点:一是通过评查文书有效防止了明显瑕疵案件流入社会;二是裁判文书低级错误明显减少;三是民商事案件普遍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力度;四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针对年轻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够强、当庭宣判率不高等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强化庭审技能。

  在强化庭审技能上,该院一是建立庭审观摩评审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的案件进行观摩考核评比,由庭审质量考评组对庭审质量、庭审程序及驾驭庭审的综合能力是否到位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查,通过点评促进审判人员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专项活动,将法官参评裁判文书报送到省高院参赛。其中,[2008]浦刑初字第19号判决书获得二等奖;三是积极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重点评查群众反映强烈、发回重审、二审改判的案件,经排查甄别最终确定评查案件总数为30件,评选为合格案件的29件,占96.7%;瑕疵案件1件,占3.3%。

  同时,该院加大宣传调研力度,去年申请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5个,最终中标2个,完成二中院重点课题2个;还组织干警向各种学术讨论会、论坛等征文比赛活动投稿75篇,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案例选》等国家级刊物发表优秀调研成果8篇,在《特区法坛》、《海南人大》等省级刊物发表调研成果6篇,在《西部法院通讯》、《审判参考》等地市级刊物发表10篇;共报送精品案例20余篇,被省高院推荐上报最高法院近10篇。

  另外,该院全年有8篇问题建议类信息被省高院采用,并被推荐上报到最高法院,全年共撰写宣传报道230多篇,共有325篇次被各级报刊、网络采用,在《法制日报》、《中国审判》等国家级报刊发表稿件27篇,在全省中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一。

 来源:法制时报 裴颉 林筱发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