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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法院:提供贴心司法服务“放水养鱼”获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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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3-2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苏志辉、余德厚)近日,洋浦法院在协助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委托保全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在海南某纸浆公司的货款中,该院采取保全控制措施及时、得当,并采用“放水养鱼”的办法,力促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与申请人北京某科技公司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在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如约分期履行的情况下,该院逐步减少扣留数额,最大限度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终促使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履行完毕了所欠申请人一千三百多万元的货款,该案划上了圆满句号。在此过程中,该院既帮助申请人追回了货款,又尽量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与协助单位海南某纸浆公司进行了良好沟通,从而赢得了多方的好评和赞誉。

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4日受理了申请人北京某科技公司与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的《购销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北京仲裁委员会分别于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29日向洋浦法院邮寄送达了协助仲裁案财产保全函及相关材料,洋浦法院收到委托手续后,第一时间作出扣留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货款及查封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土地的民事裁定书,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相关当事人及协助单位。

执行法官在案件伊始就意识到对于本案的执行,不但要依法、充分、及时地保护和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充分考虑如何妥善处理被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坚持和谐执行。接下来法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全面了解与案件相关的资料,仔细甄别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为此,在办案过程中,洋浦法院在让协助单位海南某纸浆公司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同时,并主动与北京某科技公司、镇江市某化工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希望当事双方能够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将双方的损失最小化、收益最大化。一方面,向申请人讲明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困难,争取申请人同意延缓履行期限,帮助被申请人渡过难关。另一方面,要求被申请人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协商力度,不但要说明困难、争取支持,更要拿出诚意和实际行动;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法院的协调工作为被申请人争取了宽限的履行期限,而被申请人也采纳法院的建议,积极配合。通过办案法官积极有效的沟通、协调和劝说,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洋浦法院根据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履行进度分步骤及时减少扣留数额,在实现申请人北京某科技公司合法债权的同时,也充分注意维护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正当、合法的权益。洋浦法院在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邮寄过来的申请人北京某科技公司《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及北京仲裁委员会解除保全的函后,确认了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已履行完毕所欠货款,及时解除了对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货款的扣留和申请人提供担保土地的解除查封。

法院的强制执行贵在迅速,其制度设计也注重效率的实现,但是如果执行法官在执行的过程中一味追求执行效率与力度,忽视其他因素,必将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放水养鱼鱼儿活”这个简单而朴素的道理,在该案的执行工作中展现出了鲜活的意义,得到了较好地诠释;法院的执行工作既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债务人恢复清偿能力,从而在办案效果上实现了多效果的统一和双赢。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及案件办结后,申请人北京某科技公司多次致电洋浦法院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被申请人镇江市某化工公司及协助单位海南某纸浆公司对洋浦法院的文明亲情执法也是高度评价和赞誉。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