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刘琼 杨法 赵东涛)近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林某是洋浦开发区人,高中毕业,在开发区内一家企业上班。2012年1月,同村人吴某找到林某,拿出一台苹果牌平板电脑表示欲低价出售。吴某报出的价格非常诱人。但林某怀疑该电脑来路不明,因为此平板电脑当时市场价在5000元以上,吴某是个吸毒人员,只有小学文化且平时手头拮据,根本不会购买如此昂贵的物品。见林某有疑虑,吴某称:电脑是非法途径弄来的,你不要我就卖给别人了。林某犹豫再三,终于抵挡不诱惑,最终以700元买下了这台电脑。正当林某庆幸捡了个“大便宜”的时侯,警察却找上门来。原来平板电脑是吴某抢来的,吴某被抓获后交待出平板电脑卖给了林某,于是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林某。结果林某不仅平板电脑被收缴,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取保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吴某向其兜售的电脑系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以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