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刘琼 杨法)有妇之夫婚外生女,拒不支付女儿抚养费,引发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近日,经过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一起女儿状告父亲讨要抚养费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被告人王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洋浦经济开发区。2002年9月的一天,王某和同样来自外地女子刘某相识。王某称自己虽然结过婚,但现已离婚是单身。不久,王某与刘某谈起了恋爱,刘某还怀上了王某的骨肉。2004年11月,刘某生下一女,取名刘某某。为了给女儿上户口,刘某多次要求与王某结婚,但王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刘某心生疑虑,一个偶然的机会,刘某发现王某已婚且从未离婚。刘某为此和王某彻底闹翻,带着女儿刘某某离开王某到海口打工。起初,王某还会给些抚养费,但从2009年起,王某既不来探望,也不给抚养费。刘某一人拉扯孩子,生活陷入困境。今年11月,刘某以女儿刘某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在法官的调解下,刘某代表女儿刘某某与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同意支付此前拖欠的抚养费20000多元,并保证从2012年1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