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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法院:二男子打砸娱乐会所 寻衅滋事被判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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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1-3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刘琼 杨法)近日,洋浦开发区法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羊某、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和十个月。

2012年1月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羊某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某娱乐会所一包厢外与一名男子发生肢体冲突,被打中面部造成鼻腔出血。后经劝阻,羊某离开娱乐会所。但羊某心有不甘,认为该名男子系娱乐会所工作人员,遂迁怒于该娱乐会所并意图报复。当日凌晨2时许,羊某纠集被告人李某等多人,分别持刀具、砖块等器物窜至该娱乐会所进行打砸,导致该会所玻璃门2扇、空调机1台、电脑显示器1台、电脑主机1台、钢质地簧1个、花盆1个、圆形金镜1面、吧台吧凳1 张遭到毁损。经价格鉴定,上述财物价值人民币99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羊某、李某明知其行为将扰乱社会秩序,仍执意持械肆意打砸公私财物,造成较大数额损失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