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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新刑诉法 召开首个庭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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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1-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刘琼 杨法)近日,洋浦法院刑事审判法官来到洋浦看守所,对一起合同诈骗案召开了新刑诉法实施后的首个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是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确立的一项刑事审判制度,审判人员通过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庭前会议在起诉、审判之间植入中间程序,从而突破了中国的刑事审判程序由起诉到审判直接过渡的做法。

2012年12月15日,洋浦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涉案人员较多,案情比较复杂,法庭决定在庭审前召开一次庭前会议。当天的庭前会议由该案审判长赵东涛主持,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员、案件侦查人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会议。会议围绕回避问题、证据开示问题、证人和鉴定人出庭问题、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管辖权异议问题、是否公开开庭等问题,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当事人对法院此次召集的庭前会议表示满意,认为庭前会议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体现了司法的公开透明。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