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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男子替哥们“出头”反被哥们砍断拇指 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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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5-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胡娜 石磊 汪先顺)洋浦两伙青年因琐事发生斗殴,一男子被同伙陈某砍成重伤,遂将同伙告上法庭,请求附带民事赔偿。近日,洋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赔偿鉴定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及交通费共计人民币26470.20元。

据悉,去年4月9日23时许,王某雄与王某寿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扎啤城因误会产生矛盾,王某雄怀恨在心,唆使被告人陈某、张某伺机报复王某寿。陈某遂取一把武士刀藏于腰部,与王某雄、张某一起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与远洋路交叉口等候王某寿。王某寿得知陈某等人欲对其实施报复后,打电话纠集多人与陈某、王某雄、张某相互殴打。在张某与王某寿抱在一起扭打时,陈某冲上前挥刀砍去,企料将张某左手拇指砍断。后经鉴定,张某左手拇指离断,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替他人解决纠纷,持刀积极参与斗殴,并致一人重伤、七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