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让我见到女儿,还陪女儿过了生日,谢谢!”当事人林竹(化名)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2019年初,林竹起诉到洋浦法院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因周安(化名)长期在外工作,夫妻双方感情日益淡薄。2017年底,夫妻双方因感情争吵,林竹带女儿小颖(化名)回娘家居住。周安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考虑到女儿尚年幼,林竹没有同意离婚,法院亦作出了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判决后,双方关系冷淡,分居生活。2018年8月22日,周安在去看望女儿的时候,发现女儿没上幼儿园,便以林竹不让女儿上幼儿园为由,未经同意强行将女儿带到省城的哥嫂家,并安排女儿在省城上幼儿园,不让女儿与林竹见面。林竹在与周安协调无果情况下,于今年初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诉求女儿小颖由其抚养。
为了小颖的健康成长,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从双方的初中同学关系、认识较久、婚姻基础较好等角度出发,运用背对背、换位思考等方法,希望能化解夫妻双方的矛盾。6月1日,林竹终于见到了女儿小颖,并陪她过了生日。虽然矛盾有所缓和,但双方仍坚持要求离婚,并因女儿的抚养问题,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周安长期在外工作,如继续让女儿跟其哥嫂等人生活,缺少父母的陪伴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最终判决女儿小颖的抚养权归林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