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庭审能力,增强司法技能,5月30日上午9时,洋浦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士涉嫌犯盗窃罪一案。此次案件由洋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涛法官主审,省检察院专委徐振华带领全省120余名检察官到庭旁听。
庭审过程中,赵东涛法官严格按照庭审规则程序要求,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庭审结束,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严谨。
该案件经省二中院指定管辖,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经法庭审理查明:2015年12月22日凌晨,被告人赵某士在海口市椰海大道洋保长涂料公司门前的皮卡车内盗窃被害人陈某用的中国银行卡1张。当日12时30分左右,赵某士从海垦路铭豪广场农村信用社ATM机取走窃得的银行卡内资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
审理结束后,法庭当庭宣判:一、被告人赵某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二、责令被告人赵某士向被害人陈某用退赔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