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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琼9701行审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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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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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儋卫公罚[2019]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加处罚款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穷尽各种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裁定书及相关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9701行审3号行政裁定书及相关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及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九月十七日


案件承办人:马山,联系电话:28816691

书记员:羊志刚,联系电话:28830552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