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郑旺仁、孙庄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9701民初276号民事判决。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〇年十月十日
附联系方式:
案件承办人:马山 0898-28816691
书记员:王语佳 0898-2882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