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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法院多措并举促执行 充分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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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洋浦法院在执行2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充分运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查控系统和执行联动系统,将信息化应用到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同时,执行法官耐心地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均迫于压力,在短期内主动筹钱还款,案件均已执行完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王百某与被执行人王义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执行依据确定的内容,王义某应向王百某支付81850元及利息。在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王义某银行账户后,多次与其联系,耐心劝导并释明法律,王义某迫于压力口头承诺近期还款,但希望王百某能免去利息。执行法官将上述情况告知王百某,王百某表示接受近期还款并同意免去利息,同时给王义某筹款时间。在承诺的还款日将至,在执行法官多次催促下,王义某按期向王百某给付了案款,该案已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王百某给洋浦法院执行法官孙希军送锦旗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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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洋浦某物流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洋浦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洋浦某物流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该公司未如约履行。洋浦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等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承办法官石磊反复约谈其公司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向其释明法律规定,讲清利害关系,如果被采取执行措施,如限制消费令、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还会予以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将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洋浦法院同意予以该公司一定的还款宽限期,促成案件圆满执结。


在执行工作中,许多被执行人存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侥幸心理,洋浦法院在坚决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时刻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多措并举狠抓执行,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以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来源:洋浦法院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