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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琼9701民初856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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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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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李琼英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9701民初856号民事判决。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方式:

案件承办人:林琳 28822015

书记员:王语佳 28823811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