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周健伟:
本院受理原告周真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联系方式:
原告:周真多,联系方式:13337629088
案件承办人:王子良,联系电话:28823001
书记员:李妹,联系电话:288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