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洋浦法院向洋浦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
洋浦法院在审理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民商事案件中,送达时发现大多数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时登记的住所地已无人办公或登记的住所地非实际住所地,导致送达速度慢或送达不到采用公告送达,致使案件审结效率低,法律文书送达问题已成为制约民商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之一,公正正义得不到快速解决。为此,洋浦法院向洋浦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司法建议:
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开发区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业务时,须填报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注册登记的住所为其默认的送达地址,并承诺对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送达地址可以及时有效接受诉讼文书负责。
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填报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归档以备法院审理案件送达时查询。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注册时登记的住所地可以作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预留的住所地等信息有所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资料变更。否则,法院向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确认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发送文书即视为送达。
该司法建议的提出,是洋浦法院助力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管理,有效加强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作为。该司法建议的落实,将切实保证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诉讼案件做到“送必达”,有力推动民商事案件的快审快结,对于建立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