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洋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三方当事人庭前化解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据悉,原告江苏某公司与被告洋浦两家单位于2012年签订《车辆采购项目合同书》,由原告向被告提供所需车辆。原告依约交付车辆后,被告于2014年组织验收工作,但因其中一辆车的3C认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无法验收,因此被告对该车没有签署验收报告,后因国家政策调整,3C认证证书无法领取,对此原、被告达成协议,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该车进行检验,经检验该车无安全隐患等问题。但该辆车仍有货款7544000元未支付原告,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该车余款支付事宜无果,故诉至法院。
洋浦法院送达庭前材料后,被告向承办法官表达其希望调解的意愿,书记员随即将该情况告知原告,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密切关注协商进展。由于案情复杂,三方一直未调解成功。直至开庭时,承办法官在庭前再次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释法析理,梳理整合调解方案,积极引导当事人向着共同的调解目标进行协商。最终,原、被告成功达成调解,签署调解协议,并由法院确认,制作了相应调解书向双方送达。
洋浦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坚持调解优先,优化庭前调解程序,探索诉源治理模式,以锲而不舍地精神充分履行调解职责,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将“为民办实事”融入每一起司法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