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上,洋浦法院干警加班加点,一刻不拖延,圆满完成一起将已被生效判决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收监执行任务。
案情回顾:罪犯陈某某自2018年9月至2020年6月,伙同他人设置固定场所并招募多人进行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被洋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同案犯不服本判决,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省二中院维持原判。因罪犯陈某某之前处于哺乳期,在侦查阶段、公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均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现判决已生效且其哺乳期已结束,应立即对其收监执行。
判决生效后,洋浦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书记员第一时间展开准备收监工作,及时联系儋州市公安局和第二看守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通知罪犯体检、撰写执行文书等。4月20日,综合审判庭书记员和司法警察一同带领罪犯陈某某进行五项健康体检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当晚22时许,一拿到检测结果,书记员与司法警察立即从洋浦送押罪犯陈某某至儋州市第二看守所。至凌晨1点多,送押人员在与执行机关交接完所有手续后,成功将罪犯陈某某收监。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洋浦法院干警坚持守纪律、有担当,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确保生效判决得到及时执行,努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