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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琼9701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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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包世辉

本院受理原告符继王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701民初91号民事判决。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

联系方式:

案件承办人:胡耿 28823812

书记员:潘泽波28823812


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