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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琼9701民初732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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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0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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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王常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701民初732号民事判决。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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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洋浦经济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