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崔森(被告)、海南远征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
本院受理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诉崔森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701民初507号民事判决。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联系方式:
原告: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长久、孙光辉,联系电话:15036696396、18336998682
案件承办人:马山,联系电话:0898-28816691
书记员:黄锦媛,联系电话:0898-2883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