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多地同时段发生以奥密克戎病毒株为主的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更好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和正常诉讼秩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洋浦法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案调解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通过海南移动微法院自助立案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立案方式提交诉讼材料;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就有关民商事纠纷申请调解。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塘路7号洋浦法院,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交转部门”。
确需至我院现场办理诉讼事项的,请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即日起,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我院须从当事人通道经安检进入,请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省外来访人员及省内涉疫区来访人员,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等候办事的人员,请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办理完诉讼事项后请及时离开,在法院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庭审工作
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或14天内曾到过涉疫地区且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请在开庭前尽早(最迟在开庭前1天)与案件经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反映情况,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存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或者网络庭审。
三、其他
如需咨询立案、信访、缴费等相关业务,请拨打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98-28822397、0898-28823933;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异议等相关业务,请拨打:0898-28819831。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请予以谅解,如有最新调整,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进行公布,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