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各大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训机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根据工作需要,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拟面向高校招聘暑期实习生。
一、招聘岗位与工作内容
本次拟招聘高校在校生共15名到我院实习,可安排至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等审判业务部门或其他综合行政部门实习。具体实习部门将通过用人部门和实习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
为保证实习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高质量完成实习工作内容,实习实行一对一导师辅导制度,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担任指导老师。安排在业务部门的实习生,主要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参与案件归档、案件记录、案件送达等辅助工作;安排在综合部门的实习生,主要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从事综合事务性工作。实习结束后我院出具实习鉴定。
二、实习时间与地点
实习时间:一个月以上。实习期间不得无故旷工或随意请假。实习结束后,实习期表现优异且愿意继续实习的实习生,实习期可适当延长。
实习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塘路7号)
三、招聘要求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优先;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能够保证实习工作时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相关实践经历、具备较强信息处理能力或较好文字功底者优先;在洋浦或洋浦周边地区有固定住所优先。
四、招聘程序
请填写个人简历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473035416@qq.com(邮件主题标明“实习生应聘+姓名”)。我院政治部将依托个人简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通知者视为未通过初步筛选。通过初步筛选的报名人员将组织简单面试。面试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面对面、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我院将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者录用与否。
五、实习待遇
1.如需要在我院机关食堂就餐,需自备餐具,参照本院干警用餐标准执行。
2.在我院实习期间无补贴,不提供住宿,因工作需要产生的相关费用,参照本院干警标准报销。
六、其他
实习生在正式实习前,应签署实习生保密廉政协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要求的,视情况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实习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方式:28820695 28820716
邮箱:473035416@qq.com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