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谭翰寿:
本院受理原告黄庆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2)琼9701民初866号民事判决。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谭翰寿:
本院受理原告黄庆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2)琼9701民初866号民事判决。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