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急火火地冲进法庭里,抬眼一瞧,嚯!旁听席上坐满了一群稚气满满,朝气蓬勃的少年,淡蓝色的校服和窗外的蓝天相得益彰。原来,这是儋州市海头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们,他们于11月16日走进洋浦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哎呀,那我不可得好好表现,让他们体会一下什么叫假面无私的法官巧舌如簧化纠纷”内心戏丰富的法官将一番庭前程序走完,当然少不了必经环节,敲法槌!这也是有技巧的,民事简易程序案件的法槌要敲的清脆响亮,简短有力。
这是一起事实简单,债款较小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符某诉称将自有的挖掘机租借给被告邓某使用,被告尚欠8000元未还。案件之所以走入庭审程序系因为前期被告一直不出面,办案团队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后,被告才到庭。
法官:“被告是否认可原告所述?”
被告:“认可,但我还了3000元给他哥哥了。”
法官:“原告是否认可被告所述,是否愿意调解?”
原告:“他说还了我哥3000元,那我认可,我们之前都认识的,愿意调解。”
法官:“被告何时还款,是否同意调解?”
被告:“同意,现在还不起,分两个月偿还,这个月30日前还2500元,下个月30日前还2500元。我和他这个事情就结了,行不?”
原告:“同意被告调解意见,但他如果任意一期不还,我要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谁来负担?”
原告:“我来负担。”
十句话,齐活了。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即有效。庭审可以结束了。承办人的内心戏又开始了“就说法槌得敲的简短有力吧!又是让小小少年说‘哇噻’的一天!”
在青少年的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让国家未来之栋梁零距离体验智慧法院高效解纷,法理与情理相融的法治理念,让青少年们深刻体会法治融入生活,融入平常小事;法治是严肃的,也是生动的;法治不仅是国家大事,也是日常生活事,这当然也是普法宣教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