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洋浦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被告人陈某王(越南籍)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洋浦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外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王于2024年6月12日与雇佣船员驾驶一艘越南籍渔船从越南南定港出发,14日到达白龙尾岛附近海域捕捞水产品,共获水产品200斤。同年6月15日前往中国管辖海域与另一艘越南籍渔船进行双船底拖网捕捞作业。6月18日,陈某王再次在中国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时被中国海警查获,此次共获水产品3189.2斤,价值23282.76元。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评估,陈某王捕捞作业所使用渔具不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且捕捞作业海域处于休渔期间,共造成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292155元。
洋浦法院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越南籍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同时聘请越南语翻译人为其翻译,充分保障了外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经过庭审,陈某王对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近年来,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高水平发展,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互动频繁,涉外法治工作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洋浦法院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在实践中锤炼,高质效办好涉外刑事案件,全面提升洋浦法院涉外法治工作水平。